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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民政局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事先告知提示制度

作者:黄山市民政局添加时间:2025-04-27查看次数:74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工作,市民政局以登记规范化和服务优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事先告知提示制度。

 

市民政局以省厅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示范文本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通过重点面向发起人、捐资人进行告知并提示相关行为的法律效果,帮助其充分了解社会组织非营利法人属性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引导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签收事先告知书、捐资人签署捐资承诺书,有效避免了申请登记的盲目性、冲动性,确保其在充分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工作。

 

告知提示内容突出社会组织的非营利属性,明确社会组织财产属于社会公共财产,发起人、捐资人对投入社会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配或变相分配。有效避免了发起人将成立社会组织当成办企业、捐资人将捐赠资产当作投资取得社会组织“股权”的错误认知,从源头上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财产管理和运营行为。

 

制定施行事先告知书(示范文本)、捐资承诺书(示范文本),既有利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的要求,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前置服务,规范审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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