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基本情况:2024 年 7 月 17 日,四川省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鼎川南书城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16 人死亡,3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670.18 万元。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九鼎集团违规组织无资格人员拆除自动扶梯,未对动用明火实行安全管理,作业人员野蛮施工,在气割自动扶梯金属部件时,高温熔渣喷溅掉落到负一层中庭步梯、自动扶梯下方百福佳超市库房内,引燃堆放的衣物、纸箱等可燃物造成火灾。初起火灾处置不当,违规使用存放可燃物加大火灾荷载,起火初期火势即呈跳跃式发展、迅速蔓延,中庭建筑结构形成烟囱效应,大楼中庭防火卷帘部分被拆除,五层1 樘处于未下降状态,造成火势由中庭向其他区域蔓延扩大。百福佳超市库房内可燃物大面积燃烧,热释放速率迅速增长,起火建筑内装饰装修材料以及自动扶梯的橡胶构件、机油、润滑油,其他楼层内遗留的橡胶、塑料等可燃物,在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有害烟气。位于五层的圣士台球会所与中庭之间的防火卷帘顶部未封堵,会所内各房间隔墙与顶棚之间存在缝隙,烟气快速进入各房间及厨房等部位,造成被困人员吸入高温有毒烟气死亡。
间接原因:九鼎集团存在违法实施动火气割作业、擅自拆除防火卷帘、使用易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改建搭建、物业管理严重缺失等问题。百福佳超市、圣士台球会所等相关涉事企业,存在未履行建筑施工法定义务、未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问题。自贡市、高新区、丹桂街道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履行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到位,开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不力,未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动火动焊作业审批和监护制度,电梯停用、报废、注销全链条监管不严等问题。
事故经过:2024 年 7 月 17 日,为加快拆除自动扶梯作业进度,刘光建安排作业人员各自找 1 名帮手,气割作业、施工人员增至 14 人。8 时许,施工作业人员陆续到达九鼎大楼,进场作业。12 时午休,13 时 30 分许返回继续作业。16 时许,刘光建离开九鼎大楼,和明登华、范小龙、冉景超去华良公司处理自动扶梯废品,刘光建离开后张平接替其位置继续作业。18 时 08 分 37 秒,百福佳超市库房东北面门帘出现火光映射。18 时 09 分许,刘光建等人返回九鼎大楼,明祥南发现靠近其作业点的立柱下方有火并呼喊 “着火了”,随即刘光建、张平等人也发现相同位置有火,明祥南与明登华、明登友、张平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少量盆装水灭火,但处置未果。18 时 09 分 13 秒,百福佳超市火灾探测器报警。18 时 11 分 11 秒,超市员工李良秀听到警报后到库房查看,发现正对门帘左前方的深处位置火势很大。11 分 19 秒,烟气已通过中庭和楼梯间竖向蔓延至五层闲置区域和圣士台球会所顶部,随后会所在场人员发现顶部烟气。11 分 50 秒,超市员工钟春拨打 “119” 电话报警。11 分 55 秒,烟气蔓延至六层美吉茶餐厅通道,12 分 35 秒,美吉茶餐厅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报警,13 分 01 秒,建筑六层室内通往平台的开口处出现大量浓烟,并伴有火舌卷出。13 分 05 秒,邓丽打开圣士台球会所通往毗邻闲置区域的门观察火情,返回后未关闭该门,致使闲置区域的大量高温烟气快速涌入会所。14 分许,现场作业人员陆续携带气瓶等作业设备、工具离开大楼。
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
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等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32 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四川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 19 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其中,九鼎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杰等 19 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 16 人已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缺乏合力;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高。
防范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扛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依法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抓实动火作业全链条监管;深刻汲取教训、完善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常治长效。
3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3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四川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九鼎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杰、圣士台球会所经营者朱晓春、百福佳超市法定代表人张选峰、牵头组织动火作业人员刘光建,百福佳超市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保负责人刘永辉等19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6人已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自贡市委、市政府,自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自贡高新区丹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自贡市、自贡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商务等部门3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其中:给予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干部郝春节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干部陈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自贡高新区丹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红飞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自贡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舒壬军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自贡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恺,自贡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刘鑫等3人政务降级处分;
给予自贡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谢飞,自贡高新区丹桂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周猛等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自贡市委常委、自贡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鲜光鹏,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敏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匡剑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自贡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肖冰东,自贡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川等4人政务警告处分。自贡市政府原副市长黄雪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对其他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处理。责成自贡市委、市政府向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